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此次會議對《勞動法》第九十二條進行了修訂。1994年《勞動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
案例2011年3月5日,賈某應聘進入某公司工作,雙方一直未簽訂勞動書面合同,公司也未為賈某辦理社會保險。2017年...
國家信息中心的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享經濟的服務提供者人數約為7000萬人。2020年,這一人數預計將超1億...